一、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某猥亵女学生问题
2021年11月3日,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教师李某在陕西商贸学院猥亵女学生,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给予拘留10日,罚款500 元的行政处罚。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学校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按程序撤销了李某教师资格证书。
二、榆林市靖边县第六中学教师苗某违规补课问题
2022年1月12日,靖边县教体局督查组联合县“双减”工作专班,查实靖边县第六中学在职教师苗某在家中为5名学生有偿补课,15天每人收费1000元。苗某的行为违反《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经靖边县教体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苗某诫勉谈话,调离原单位处理。同时责令靖边六中领导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召开师德师风专题会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延安市志丹县志丹中学副校长杨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2年2月 24日下午,延安市志丹县志丹中学副校长杨某某在质量检测考前巡查中,发现八年级(6)班白某某等多名学生在教学楼4楼楼道间追逐打闹,杨某某对学生白某某批评教育 过程中实施了体罚行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相关要求,经志丹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志丹县教科体局研究决定,对杨某志丹中学副校长的职务予以解聘。
四、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谷某微博发表不当言论问题
2022年4月10日、11日、12日,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谷某在个人微博上公开发表涉及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高校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当言论,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给予谷某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五、榆林市绥德县远竹中学教师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2年5月13日,榆林市绥德县远竹中学九年级七班教师常某某在上课期间,发现学生耿某某嬉笑打闹,影响正常秩序,在制止过程中对其实施了体罚,导致耿某某面部受伤。常某某的行为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相关要求,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学校给予常某某解聘处理,绥德县教育和体育局就该事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六、延安培植中学(附设小学)教师刘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2年5月30日,延安培植中学(附设小学)教师刘某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因班级学生有打闹行为,对学生李某某实施体罚。刘某的行为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相关要求,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 规定,经延安培植中学研究,给予刘某解聘处理,并给予执行校长王某停职处理,将学校德育主任马某某降为副主任,将年级组长苗某某降为普通教师,并取消马某某、苗某某一年内评优资格,扣发全年奖金。
七、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廖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
2022 年6月18日,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廖某酒后失态性骚扰女学生,其行为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陕西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研究,给予廖某撤销党内职务、撤销教务处处长职务处分;并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取消其两年内职称晋升、干部选拔、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撤销其2021年度学院“优秀领导干部”荣誉称号,追回2000元奖励和荣誉证书;对其在学院各类工作小组、学术组织等机构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