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人才自主认定 结果公示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10-13 浏览次数:116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27)有关要求,根据《沈阳师范大学人才认定工作实施办法》(3.0),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确定、学校审议等程序,确定认定符合沈阳市认定标准的C人才共计3人,具体情况如下:

胡万勇,男,戏剧艺术学院,教授,符合认定条件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沈阳师范大学高层次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第一层次)人选

崔晓,女,戏剧艺术学院,教授,符合认定条件为兴辽英才计划”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

董生忠,男,粮食学院,正高级实验师,符合认定条件为“兴辽英才计划”农业专家

将上述认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13日至10月17。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康健

联系电话:13940348405

                          人事处

                        2025年1013

预览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校部210房间)
电话:024-8659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