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27号)有关要求,根据《沈阳师范大学人才认定工作实施办法》(3.0版),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确定、学校审议等程序,确定认定符合沈阳市认定标准的C类人才共计3人,具体情况如下:
胡万勇,男,戏剧艺术学院,教授,符合认定条件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沈阳师范大学高层次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第一层次)人选。”
崔晓,女,戏剧艺术学院,教授,符合认定条件为“兴辽英才计划”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
董生忠,男,粮食学院,正高级实验师,符合认定条件为““兴辽英才计划”农业专家。”
现将上述认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康健
联系电话:13940348405
人事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