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第一批)考试考核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将于2023年7月8日、7月9日进行,笔试将于2023年7月15日进行,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已通过网络初审的考试考核岗位考生(岗位编号:68至85)于2023年7月8日、7月9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在沈阳师范大学博文楼110教室(辅导员一、辅导员二、行政管理人员)、111教室(财务处会计、音乐学院专任教师、音乐学院教辅人员、戏剧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一、戏剧艺术学院专任教师二、戏剧艺术学院教辅人员、附属艺术学校教育学教师、附属艺术学校英语教师、附属艺术学校历史教师、社会学学院实验员、图书馆教辅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入校仅限学校西门(辽宁古生物博物馆、沈阳地铁2号线师范大学站D出口处),考生本人凭《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步行入校,其他校门不提供考生入校通道。私家车辆不得入校,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二)需本人持以下材料
1.《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沈阳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导出)打印并签字;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务必与招聘计划要求的一致),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要提交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个人诚信承诺书》打印、填写并签字(见附件2)。
(三)以下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不要求的则无需提供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须由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上级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到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
3.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纸质版);
5.职称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者将视为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能参加考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汇文楼、博文楼(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笔试时间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时更新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7月13日之后登录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自助打印准考证(操作方法见附件1)。如遇问题请在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6:00联系技术咨询QQ:2565611261。
三、笔试要求
(一)笔试当天,应试考生须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纸质版准考证。
(二)笔试当天入校仅限学校西门(辽宁古生物博物馆、沈阳地铁2号线师范大学站D出口处),考生本人凭纸质版准考证步行入校,其他校门不提供考生入校通道。私家车辆不得入校,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三)考生在开始考试前40分钟,可以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进入考场,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草稿纸以及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试过程中凡发现将上述物品带至座位,一律按照考试违纪处理。
四、其他
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210.30.208.35/_s19/main.psp)及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发布通知,请持续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及电话:康老师 024-86592986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