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面试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根据各岗位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现将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考核岗位面试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组

第一组面试岗位:辅导员(一)(岗位序号:6)、教辅人员(一)(岗位序号:151826)、教辅人员(二)(岗位序号:910192527

面试时间:2021116日(星期六) 上午8:30

面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303会议室

候考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4楼会议室

第二组面试岗位:辅导员(二)(岗位序号:7)、财务处会计(岗位序号:8

面试时间:2021116日(星期六) 上午8:30

面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305会议室

候考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4楼会议室

第三组面试岗位:专任教师(岗位序号:16222324283031)、戏剧艺术学院教辅人员(二)(岗位序号:20

面试时间:2021116日(星期六) 下午1300

面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厅

候考地点: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3教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提前60分钟进入候考地点进行抽签,每个岗位由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地点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附件),并出示“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绿色健康码”(外地考生请提前下载辽事通APP,以免耽误行程)方可进入校,仅限学校西门(辽宁古生物博物馆、沈阳地铁2号线师范大学站D出口处)入校,其他校门不提供考生入校通道。

三、音乐学院专任教师岗位面试相关准备工作

应聘音乐学院专任教师(一)岗位的考生需自带单簧管;应聘音乐学院专任教师(三)的考生,当天可自带一名钢琴伴奏人员,伴奏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并出示“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绿色健康码”一同进入学校,考生自备一首演唱曲目,时间在8分钟以内;应聘音乐学院专任教师(四)的考生可自备打击乐器。

咨询电话:024-86592986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docx


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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