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一批及第二批)考试考核岗位总成绩查询及参加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11-28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一批及第二批)考试考核岗位面试已经结束,现将总成绩查询及参加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查询

请考生登录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47.98.169.30:8228/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自助查询总成绩及个人岗位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栏里标注“是”的为进入到体检环节的人员。

二、体检须知

我校将统一安排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到辽宁省金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受检者备好身份证、500元现金,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10.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24-86592986

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1128